中評社香港6月1日電/經營“鑽工業國際”珠寶店的銀禧國際有限公司和一名受薪董事,購入內地平價首飾,卻刻上意大利字樣,當“來路貨”出售給內地旅客;海關早前在該珠寶店內搜獲1,800多件、總值逾130萬元的首飾。涉案公司及董事早前承認5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董事昨被判入獄半年,緩刑3年,他和公司合共被判罰款10萬元,成為海關首宗成功檢控個案。
裁判官指今次是首宗同類案件,不宜即時判監,若日後再有同類案件,法庭必會判監,並希望高等法院釐訂量刑的指引。
官冀高院釐訂量刑指引
控罪指“鑽工業國際”及公司董事雲志能(31歲),於去年4月至今年4月管有及進口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及出售有關首飾時,沒有以指定方式展示一份告示。
據文匯報報道,辯方律師稱,雲志能沒有不良嗜好、孝順家庭,感化官建議他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呈遞10間內地旅行社職員的聯署信、涉案公司前職員的聯署信和一名商人的求情信,指本案發生前,從沒內地旅客要求珠寶店退款或退貨。被告並非“將18k當24k金飾、玻璃當鑽石出售”,款式合乎客人喜好,只是並非來自意大利,每件首飾來貨價為40元,標價1,000元,但只以192元出售。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除考慮被告無案底、所得利潤及商譽,還要顧及對社會大眾的影響,以起警惕作用,令後傚者三思。而辯方呈遞10年前的案例,當時的社會狀況與今不同,法庭的判刑需與時並進。
港譽受衝擊 市民付代價
控方雖然沒提供數據反映同類案件如何猖獗,但法庭不能無視新聞報道及社會輿論,指最近香港有不法商人,利用內地人初來港,對本地情況、物價及對外世界的無知,向他們推銷一些價格與設計不值錢的物品,他們返回內地會講述受騙經歷;香港是商業社會,依靠旅遊業及人力資源發展,終令香港社會受到衝擊,市民亦要付出代價,故此量刑必須有懲罰性及警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