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陳水扁認為,馬英九北市長任內完成富邦併北銀的金融合併,也應該要查,但不被法官採納。
中央社報道,台灣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檢方指控陳水扁在國泰併世華過程中,以選舉為由向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索賄新台幣4億元,事後又協助國泰打敗富邦,成功併購世華銀行。
合議庭今天傳喚前台北銀行董事長廖正井、現任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出庭作證,調查當年國泰與富邦爭奪世華的過程。
扁律師團表示,像台北富邦併購案這種“更有問題的案子”不起訴,反而起訴一個比較沒有問題的案子,明顯是採不公平的標準,特偵組偵辦國泰併世華案推論基礎上就有問題;陳水扁也表示,希望傳喚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富邦金總經理龔天行出庭,釐清台北富邦併購案的疑點。
蔡明忠表示,富邦蔡家2次“總統”大選捐款給陳水扁,都是政治獻金,對扁毫無要求,也絕無在爭奪併購世華時,向陳水扁請託;至於富邦與北銀合併,蔡明忠表示,併購要看市場的價值,富邦的市值遠大於北銀,富邦併北銀過程絕無任何問題。
法官則表示,即使能證明富邦併購北銀案有不法之處,也無法證明國泰世華併購案沒有不法,法院沒有義務在金改案中再去調查富邦北銀合併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