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1日電/洛杉磯華人律師鄭博仁認為,聯邦執法人員針對“掛靠”(UNNJ北新澤西大學)“假大學”的中介和涉案的上千名留學生所進行的“釣魚”執法,從結果上看無可非議,但從程序上看是有爭議的。過去的“釣魚”執法多使用在販毒、掃黃等犯罪活動,有一定的“緊迫性”才能這麼做。
據美國《僑報》報道,然而,那些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在這起“掛靠”案件中則屬於弱勢群體,他們看到網上招生廣告,裡面煞有介事的地址、學校名稱很容易讓人相信。而那些所謂的“野雞大學”很多都是“實習課程”(CPT),學生們自然不會質疑為何不用去上課。從某種程度而言,很多留學生是無辜的受害者,若用嚴厲的手段將學生遣返有失公道。他表示,留學生很多人可能天真地相信了騙局,但中介明知是騙局,卻故意去騙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從某種意義上講,中介是主動犯罪者,而學生們很多是被動的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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