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定王令麟涉七大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6 21:36:53  


  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社會矚目的東森集團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交保。依檢調所掌握卷證資料,王令麟除涉嫌小巨蛋體育館圍標案、南港園區售地案與中華商銀違法融資案,另外還涉及東森購物投資款案、侵占東森電視薪資案、侵占凱雷集團股款案與力華票券違法票貼案。

  檢調調查,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與王令麟利用並無實際營運的六家子公司票據,向力霸集團旗下力華票券票貼,其中多家公司已延展清償期限多次,事實上與長期信用融資無異,這些子公司包括遠森、遠富、遠新、遠翔、遠暉與遠強投資等公司。

  中央社引述檢調人士指出,王又曾父子利用這種方式,讓力華票券自1999年起授信給同一集團超過法定淨值,獲利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涉嫌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王令麟在去年十二月底以投資為名,自東森購物百貨撥付三億元款項到鼎益鑫公司作為投資款,隨後在沒有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情況下,擅自在今年一月初自鼎益鑫公司取回一億五千萬元,涉嫌刑法背信罪。

  檢調發現,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自2002年至2006年間並非東森電視公司職員,竟與前東森電視董事長張樹森簽訂勞動契約,四年內支領包括每月四十萬元薪資及年終獎金共兩千六百七十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與背信罪。

  檢方日前發出傳票,要求蔡雪卿十四日說明,但蔡雪卿目前人在海外,並未到案。

  另外,王令麟在去年七月十三日、七月二十五日將凱雷集團購買東森得易購公司所持有東森媒體股權的股款,匯入蔡坤源與蔡辛秀帳戶,再轉匯到王令麟帳戶,涉嫌刑法侵占罪。

  至於小巨蛋體育館圍標案部分,檢調查出王令麟與都會娛樂公司前負責人謝寅龍涉嫌圍標工程,並在東森巨蛋公司得標後給予一定對價,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謝寅龍已遭承辦檢察官聲押獲准。東森巨蛋總經理林克謨、都會娛樂負責人杜佳樺、台北市政府前體育處長劉家增、前副處長房振昆等人,也因本案被列為被告。

  檢調也查出,王令麟涉及南港園區售地案與中華商銀違法融資案,變相為東森媒體取得九千萬無擔保貸款,並以無擔保授信方式,使中華商銀損失數千萬元,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商業會計法與銀行法等金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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