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9日電/網評:民法典彰顯的民族精神與時代價值
來源:央視網 作者:王斌通、馬成,西北政法大學中華法系與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員
中國是擁有五千年法治文明的世界文明古國,在長期的治國理政實踐中積累了十分豐厚的政治智慧與法律智慧,並形成了法典化的立法傳統。然而,在漫長的歲月變遷中,中國古代始終沒有出現一部獨立的民法典。近代雖制定了民法,但因一味移植西法、脫離國情實際而無法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新中國成立以來,陸續制定了《民法通則》和《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民事單行法,覆蓋民事法律關係的方方面面,為編纂一部旨在維護民事權利、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性質的統一民法典奠定了制度基礎、實踐基礎和理論基礎。民法典的誕生,將開啟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歷史篇章。
其一,民法典凝聚中華民族共同意志,體現出社會主義立法的民主性、科學性和先進性。民法典在編纂過程中採取開門立法的方式,廣泛聽取和吸收各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充實和改善相關條文,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最大程度傾聽民意、反映民情、薈萃民智,是群眾路線在立法層面的深入貫徹,生動詮釋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集中反映出社會主義立法的優越性。
其二,民法典既體現出新時代的核心價值,也弘揚了偉大的中華民族精神。核心價值與民族精神相輔相成,都是中華民族文化傳統、生活方式、理想信仰、價值觀念最本質、最集中的表達,深刻影響著中國人民的特質和禀賦,持續塑造著中華民族的靈魂和性格。民法典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孜孜追求並不懈堅持的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納入其中,不僅實現了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也展示了民法典捍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遵從民事立法普遍原則的基本立場,彰顯出中華民族在推動法治文明發展進步中的偉大創造精神。
其三,民法典是對依法治國經驗和智慧的升華,是人民權利保護的宣言書。民法典並不是憑空立法,而是在認真梳理和科學總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法治建設經驗與運行規律基礎上,對現行民事立法進行整理而成的。無論是總則條款的設置,還是分則內容的排列,都體現出契合時代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務實精神。尤其是人格權的獨立成編和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