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1日電/《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昨日起公開徵求意見。在京積分落戶者需滿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等五項條件。
在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中,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指標、納稅指標、信用守法指標等。
該徵求意見稿還顯示,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北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上述公告顯示,該意見稿由市發改委組織起草,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市民可將意見發送至jflh@bjpc.gov.cn,或將書面意見傳真至66413006。
焦點1
新政策或惠及多少人?
去年全市外來人口800萬,符合條件者可申請積分落戶
今年5月,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公布了2014年北京市人口的發展狀況,數據顯示,去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為2151.6萬人,常住外來人口為818.7萬人。
昨日公布的積分落戶徵求意見稿顯示,申請積分落戶者應同時滿足五個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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