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財政部網站5月22日消息,為支持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發展,財政部發布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公告全文如下:
關於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
為支持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發展,現就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二、本公告第一條所稱“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規定的條件。
特此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19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