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為2021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做好這項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有何重要意義?生態環境部門有哪些新思路?記者採訪了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
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一舉四得”,正抓緊確定達峰行動計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記者: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有什麼重要意義?
黃潤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應對氣候變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負責任大國應盡的國際義務,這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我理解,“我們自己要做”,從國內這個層面,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工作是“一舉四得”的事:第一,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綠色轉型,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高質量發展;第二,有利於推動污染源頭治理,降碳的同時,也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從而與環境質量改善產生顯著的協同增效作用;第三,有利於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第四,有利於減緩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對經濟社會造成的損失。
記者:針對既定目標,我們是否已有時間表和路線圖?目前進展如何?
黃潤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抓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目前,我們已啟動達峰行動方案編制工作。
首先,我們將明確目標、壓實責任、嚴格監督,明確地方、行業的達峰目標和實施方案,並做到積極而有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其次,我們將採取更有力的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行動,大力發展低碳交通,積極發展綠色建築,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另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快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並逐步擴大覆蓋行業範圍,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切實提升氣候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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