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據新華社報導,記者10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1月9日至10日,第三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向江蘇、安徽、四川、貴州4省,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業反饋督察情況。至此,第三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完成督察反饋工作。
第三輪第三批8個督察組於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陸續進駐4省份及4家中央企業,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督察進駐工作。
督察組指出,總體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業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同時,督察也發現一些突出問題: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仍有差距,盲目上馬“兩高”項目,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範圍內違規建設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黃河流域部分企業落實“四水四定”不夠到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湖泊保護需進一步加強,大運河保護還存在薄弱環節。污染防治攻堅戰存在短板,大氣污染防治不到位,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突出,固體廢物特別是建築垃圾處置消納能力不足。生態保護修復不力,礦山無序開發,林地毀壞問題時有發生,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數據造假問題多發。
下一步,被督察對象要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45個工作日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