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據中國江蘇報道,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江蘇省太湖湖泛應急預案》,明確省水利廳牽頭會同地方開展監測預警,沿湖市、縣(市、區)政府負責所轄水域的湖泛巡查巡測;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承擔太湖重點湖區和湖泛易發區的巡查巡測;巡查巡測項目為水體氣味、透明度、水溫(表層和底層)、流速、流向、風速、風向、溶解氧(表層和底層)、pH值、藻密度和臭味等。
根據《預案》,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啟動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相關單位和地方每日向省水利廳報送2次監測預警信息。發現水質黑臭、湖泛事件等異常情況,1小時內報省水利廳,同步報送所在地湖泛防控牽頭部門,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湖泛發生後,按照太湖湖泛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太湖湖泛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3級。對應響應級別分別為Ⅰ級、Ⅱ級和Ⅲ級。
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後,省政府成立省太湖湖泛應急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現場指揮、應急處置、督促指導等工作;事發地市、縣(市、區)政府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事件的應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