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海南日報報道,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日前印發《關於實施點狀用地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細化和規範點狀用地政策實施,建立更加靈活、更加精細的土地利用制度,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據介紹,“點狀用地”是相對於成片開發用地而言的一種新的土地獲取方式。2018年1月,我省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提出在百鎮千村、共享農莊及其他旅遊項目設施建設中,採取分散化塊、點狀分布的方式“點狀供地”。省委、省政府提出“在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點狀供地政策實施細則”的要求。
《意見》明確了點狀用地的內涵和實施範圍。即在城鎮、產業園區開發邊界外,不適合成片開發的區域和項目,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區位條件以及項目用地需求,結合項目區塊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構)築物占地面積等點狀布局,按照“建多少、轉多少、供多少”的原則進行點狀報批,根據規劃用地性質和土地用途靈活點狀供應的項目用地方式。同時,結合海南實際,明確了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鄉村休閑農業和旅遊項目用地、南繁科研育種基地生產設施用地、旅遊公路驛站用地等7類點狀用地實施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