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規定,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日前,寧波市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專班發布《寧波市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出多項優惠政策,鼓勵該市登記備案且使用期未滿七年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進行淘汰置換。
根據《實施方案》,相關車主淘汰置換符合條件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有機會享受5項優惠政策:財政補助,由財政出資發放電子消費券,用於購置新車;運營商優惠,電信、移動、聯通等運營商制定優惠套餐方案,返現抵扣部分車款;企業讓利,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推出誠信營銷優惠方案;回收折抵,根據車型、電池類型等,在回收環節據實抵補;金融保險機構助力,包括保險公司降低車輛保費、提高保額等優惠舉措。
如何參與淘汰置換?《實施方案》給出了具體流程步驟。相關車主(或代辦人)可登錄微信小程序“浙江e行在線”填寫車主、車輛等信息進行舊車淘汰預約登記(或在後一步中由回收代辦點工作人員代為登記),並攜帶有效證件、非標電動自行車輛(含車牌)等到指定的臨時回收代辦點辦理。回收代辦點在查驗車主及車輛信息後確定回收價格,並聯繫回收拆解企業對淘汰的非標電動車進行拆毀,其中蓄電池交符合資質單位回收,車牌移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符合條件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予以注銷,避免淘汰車輛重新流入市場。之後,車主如需購買新車,可根據個人需求選擇相應優惠政策,選購合規車輛。
首期淘汰置換優惠活動已經開始,計劃持續兩個月。寧波市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專班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寧波市共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436萬餘輛,其中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約324萬輛。“通過落實地方政府職責、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發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群眾積極參與,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全面提升寧波市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數和傷亡率,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該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