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據山西文旅廳報導,為充分激發文旅康養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推動全省文旅康養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省文旅廳組織制定了《文旅康養示範區競爭性申報評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文旅康養示範區的申報評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自願申報、競爭性評定、動態管理。
《辦法》中所稱文旅康養示範區,是指有明確的地域邊界和統一的管理機構,具有一定規模和體量,以適宜開展文旅康養活動的人文資源、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為依托,以文旅康養為主導產業,能夠涵養集聚文旅康養業態,提供形式多樣的文旅康養產品和服務,在全省具有示範作用的區域。
《辦法》規定,申報文旅康養示範區創建單位,由申報單位提出創建申請,所在地縣(區、市)政府向市文化和旅遊部門推薦,由市文化和旅遊部門、市民政部門組織初評後,報省文化和旅遊部門。由省文旅部門、省民政部門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體育、林草等部門組織評定文旅康養示範區,並對相關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辦法》規定,申報文旅康養示範區應當具備的條件有:文化主題鮮明,其相關產品和服務實現產業化和標準化,集聚旅遊觀光、保健養生、康復療養、文化娛樂、運動休閑等業態,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具有輻射帶動和典型引領示範作用;地域界限明確,具有明確的申報和管理主體,能夠涵養各類文旅康養市場主體入駐經營發展;具有正確的文化導向,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具有較為完善的文旅康養服務內容和設施,經營狀況良好;具有運行良好的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消費者綜合滿意度較高;具有合法經營的相關證照,主要經營主體正式開業運營從事文旅康養經營業務1年以上;近1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