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7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醫保部門對患者住院天數無限制性政策。
此前,有患者曾反映“部分醫院為提高病床周轉率而規定患者15天必須出院的問題”。近日,關於大病醫保患者病床周轉率的政策,國家醫保局回應,各級醫保部門對參保患者住院天數沒有限制性政策。
國家醫保局在此次回應中明確,國家醫保局和各級醫保部門對參保患者住院天數無限制性政策,享受醫保待遇也與患者住院天數沒有關係。
國家醫保局表示,大病保險在基本醫保報銷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各地普遍採取分段階梯式報銷,費用越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越高。各地普遍將大病患者年度內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門診大額醫療費用累計計算,再按政策規定計算報銷金額。
2022年12月5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針對部分地區醫療機構以“醫保總額不足、醫保規定住院天數上限、開藥天數上限等”為由,推諉拒收參保患者、強制患者中途出院等問題進行排查。
完善支付政策 加強醫療機構監督考核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針對提出的問題完善有關制度政策,加強監督考核,持續增強參保患者獲得感、幸福感。
一是繼續深入推進總額預算下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改革,推進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和基於大數據的按病種分值(DIP)付費,不斷完善支付政策,調節醫療費用支出結構,將參保人“救命錢”用實用好。
二是細化績效考核指標,加大對實際醫療費用負擔等指標的考核力度,重點防範推諉病人、分解費用、降低服務質量等違規行為,實現醫保基金使用績效和醫療服務質量雙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