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舉行選秀女,是因為清代皇帝認為,他擁有天下,所以他希望在他的統轄範圍內,最優秀的女子都應該納入後宮,讓她們去母儀天下。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清代的統治者是滿族,所以他只是把旗人的女子,認為符合條件的選入宮中。
旗人當時有三種: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漢軍八旗挺特殊的,他們實際是漢族,但歸順了滿族,當時努爾哈赤、皇太極,把他們也編成了旗民,所以他們也算旗人。每種是八個旗,一共是二十四個旗。
清代規定每三年,二十四旗里適齡的女子都要參選。當時管理戶
籍的部門是戶部,它既管理戶籍,也管理當時全國的財政。戶部給這二十四個旗的都統發文,通知要選秀女。
如果第一輪被刷下來了,叫“撂牌子”,這些人就可以隨便嫁人了。
如果要是初選給記名了,作為記名秀女可以指配給親王。如果皇帝不在成婚當年,也可以一直在戶部記名,等待複選。進行複選的時候,就會有人被選為皇后,有的人被選為皇妃。光緒皇帝結婚,從他選秀女開始就畫了一個《大婚圖册》,有很多頁,整個成婚過程都畫了。選定了皇后以後,不是說就住在宮里了,這只是個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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