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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業界昨日到美利大廈抗議,要求當局盡快召開聆聽會,聽取業界對新條例實施的意見。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12月3日電/香港《中醫藥條例》下關於中成藥必須註冊的條文今起正式生效。九龍總商會昨日早上到南昌街衛生檢測中心約見衛生署官員,下午到中區美利大廈外舉橫額抗議,要求食物及衛生局暫緩有關安排,以及盡快舉行聆聽會,聽取業界對新條例實施的意見。
大公報報道,衛生署副署長譚麗芬、助理署長林文健、高級藥劑師陳凌峰、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家騮、議員梁美芬昨日與業界會面,聽取中醫藥業界對新條例實施後面對經營中藥及生存空間的問題。
中醫藥業界對《中醫藥條例》表示贊成及支持條例實施,可確立中醫藥業界的專業地位。但當局至十月十一日及十八日才分別發信,通知業界第119條將在十二月三日執行,時間甚為倉卒,新條例對中醫業界,如批發商、製造商、中醫師等業界生存空間構成影響,因此要求當局給予緩衝期,盡快舉行業界公開聆聽會,讓業界發表對新條例實施後面對生存和經營困難的問題。
業界在會上同意三安(即微生物限度、重金屬限度、殘留農藥限度)是必需的,亦樂於遵守,但一些含量測定等技術問題無法解決,況且當局與政府沒有支援,部分業者更表示將受到結業威脅,生計無從,受影響達七成之多,希望當局正視業界生存空間的問題。
香港中醫權益總工會理事長余國偉表示,要求政府當局尊重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立法會通過549章《中醫藥條例》中,為使中醫藥能得到更大發展,既可保障公眾健康,亦確立中醫藥地位的精神。
《中醫藥條例》第119條實施後,被中藥管理小組拒絕或現時正向中藥組或原訟法庭辦理上訴覆核的產品,是不能繼續在市面銷售,而現時中成藥申請註冊超過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宗,僅有九宗通過正式註冊,其餘五千四百多宗被拒絕,二千一百多宗被要求由過渡性註冊改為非過渡性註冊,均有倉存的中成藥,業界擔心條例實施後,未被批准註冊的中成藥要即時銷毀,還要面臨坐牢的風險。
中藥批發商江華亦擔心中成藥回收問題,全港十八區中西藥房回收未被批准註冊中成藥品會造成混亂,不回收產品又擔心客戶不付款,屆時便會血本無歸。
衛生署表示,中醫藥條例有關中成藥必須註冊條文今日生效。所有香港進口及銷售中成藥,須經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中藥組註冊,否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當局強調條例針對特殊情況設有免責及豁免條款,並稱業界一直知悉有關法津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