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說因為金庸先生是名人,迅速辟謠是特例。其實不然,在信息流通無礙的網絡江湖,無論是事實發布者還是觀點發布者,都必須具備“市場競爭”的信譽。如果發布者傳播虛假信息,必然會被網友所唾棄,其影響力和傳播能力自然相應減小。這是網絡傳播的特性所決定的內在的自我約束機制。還有人認為,從心理學角度看,辟謠比傳謠艱難。是的,因為獵奇等諸多因素,人們往往更容易相信謠言,但是,同樣因為獵奇心理及成就感,還有人更願意主動甄別謠言,更願意在辟謠中體現成功的快感。如果說謠言止於智者,也只有網絡時代才能真正實現。
該文認為,微博使用者的道德素養良莠不齊,運營者應該建立應有的道德和事實審核機制。但道德素養良莠不齊的不只是微博使用者,傳統媒體及其他載體的使用者如手機用戶一樣有這個問題。如果違法犯罪,所有載體都要踩刹車,否則就會出事故,但這並不意味著就該給微博另外建立一個審核機制的減速裝置。以微博而論,刹車一直存在,國家法律法規不說,謠言曝光平台、屏蔽、删帖及禁言都是刹車,如果加上事前審核機制,無疑是置刹車不用而安裝減速裝置,這是自廢武功。
說到這,還有一點要提醒作者,評論採用了某報的錯誤新聞由頭。發出這條微博信息的根本就不是趙楚,這一點,如果作者自己開通了微博,對微博這種載體有所體驗,如果能做到“道德與事實的自我審查”,不至於採用這個錯誤信源。這起錯誤信源的事實同時也力證,傳統媒體既不比微博更清潔,也不比微博更具有“道德與事實的審查機制”,同時,它辟謠的速度還要慢很多,給當事人的傷害大很多。在趙楚作過嚴正申明之後,那家報紙的反應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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