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11日從南京檢方獲悉,致7死3傷的南京“11.26”高架橋鋼箱梁側翻事故3名責任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新華社報道,10日,南京市雨花台區檢察院以在建築施工和監理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負責工程建設的該標段項目部副經理梁某、總工程師邵某以及監理楊某等3名責任人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26日20時30分許,南京城市快速內環西線南延工程一鋼箱梁防撞牆施工時,鋼箱梁發生側翻,導致施工人員7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事故。
事故發生後,南京市成立了由安監、公安、監察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全面調查,並聘請來自東南大學等單位的多位專家共同分析事故原因。
經查閱相關施工資料並勘察現場後,調查組初步分析認為,此次事故係違反施工程序造成的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