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遺址內人口持續膨脹,違法亂建屢禁不止。如漢代的長安城遺址內常住人口5萬餘人,漢魏的洛陽故城遺址內有常住人口5.2萬人。許多生活在遺址區內的居民搭棚建屋、打井造園、飼養畜禽、挖坑育藕,已嚴重威脅大遺址安全。
“遺址區盜掘文物犯罪活動猖獗,一些石刻、壁畫、陶俑、封泥、瓦當等珍貴文物,成為犯罪分子瘋狂盜竊和盜掘的對象,不僅造成大量珍貴文物流失,更使得遺址本體直接遭到破壞。
迫切需要進一步保護
“大遺址規模宏大、影響深遠,承載了大量部落、民族發祥發展、興衰演變的豐富歷史文化信息和生產生活信息,具有突出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是中華文明的見證,是民族歷史的血脈,是不可再生的全人類珍貴的物質文化財富。”單霽翔委員指出,我國文化遺產資源豐富,僅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大遺址就多達500多處,涉及城市近百座,保護經費缺口很大。各級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政府投入,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政府要增加對大遺址保護的經費投入,首先增加中央財政對大遺址保護的經費投入,爭取“十二五”期間翻兩番或更多。
單霽翔強調,文物、建設等相關部門應依法加強對大遺址和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的管理。大遺址保護利用規劃和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必須經過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程序審批,依法規範實施。考古遺址公園不是建於遺址上的主題公園,決不能以犧牲遺址為代價來謀求眼前利益,更不能以掠奪式開發來謀求一時的短暫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