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風險,其一是利益驅動下的信息追逐。無利不起早,關鍵在於占得先機。對於那些提前獲得經濟數據的機構和人士來說,這些數據可能意味著可觀的經濟利益。如果提前得到數據,進可入市牟利,退可規避風險,因而,一些機構將獲得數據能力,直接與獎金掛鈎,一些人更是絞盡腦汁去打探獲取甚至非法竊取。
其二是生產和使用中的洩密風險。經濟數據的背後,往往不是一個部門在戰鬥,而是有著冗長而複雜的信息鏈條。數據在發布前,要提前通知諸多部門和個人,比如CPI的制定與發布,涉及數十個部門。如此多的節點和環節,再加上傳遞方式、傳遞周期等方面的問題,無疑大大增加了數據洩露的可能性。
保密是一種價值,也是一種責任。經濟數據事關國計民生,如果任其頻頻“走光露底”,損害的不僅是政府公信力,更會對市場秩序、社會公正造成衝擊。日前國家統計局明確表態,堅決支持對數據洩密等有關問題進行調查。事後調查固有必要,但事先預防更為迫切。比如,通過法律嚴厲打擊洩密、竊密行為,提高違法成本,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優化數據生產和管理機制,只有在這些方面不斷“升級”,才能築牢風雨不透的數據安全“防火牆”。(時間:6月15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