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新華每日電訊報道,除了親朋好友、老師和教科書,我們最可信賴的對象是什麼?一般人會選擇新聞媒體,因為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如果媒體也欺騙公眾,無異於媒體的自殺行為。遺憾的是,如今,某些媒體喜歡玩犧牲真實、博取劇場效應的危險遊戲。不久前,河北某電視台播出的節目,被採訪對象是雇傭來的,最終節目穿幫,在社會上引起不良反響。類似的遊戲,還在繼續擊鼓傳花。
9月1日,南方電視台《真實故事》欄目播出了一個故事:一個小孩撿到3萬元人民幣等待失主卻被冒領,真正的失主要求索賠,最終法院判決小孩家長賠償6000元。此節目播出後引起網友熱議。該欄目監制出面澄清,稱《真實故事》是一檔欄目劇,節目內容為創作編造並非新聞。(9月13日《廣州日報》)
電視節目,除了電視劇可以虛構人物和劇情,其它主角為人的欄目,理應以真實為底線。《真實故事》,既然貼著“真實”標簽,不管電視台的員工怎麼認可,反正觀眾相信這是真實的故事。主持人可以煽情,賺取觀眾的眼淚或憤怒,前提是他們的感情必須付出得值得。所謂值得,就是令他們傷感、憤怒或興奮的人事,必須是實實在在存在的,而不是逗你玩的產物。引火燒身的這檔《真實故事》節目,在賺取了公眾的眼球之後,節目組忽然說是編造的故事,並且他們的這檔《真實故事》,一直在編造著。我家的電視機收不到南方電視台,如果收得到的,一定會把這個頻道扔進回收站,拒絕收看其節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