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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施工破壞 北京地下文物極待立法保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09 10:11:37  


  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北京地區的歷史遺址和地下文物極為豐富並具有重要價值,近年來地下文物勘探發掘與建設工程爭搶時間、速度的矛盾突出,出現了大量地下文物遭到破壞的情況,地下文物保護面臨嚴峻的形勢。據統計,僅2007年和2008年,北京市新開工建設工程共有4191個項目,只有97個項目進行了地下文物調查勘探,佔其總數的2.3%,大量未做地下文物勘探及保護的建設項目,其文物損失難以估量。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考古研究室主任郭京寧向記者介紹了地下文物屢遭破壞的案例。比如,在金中都皇宮中規模最大的宮殿大安殿遺址處施工,由於施工前未進行地下文物勘探和發掘,致使大安殿遺跡遭到嚴重破壞。毛家灣中央文獻研究室修繕工程中,發掘出120多萬片元代末年至明代中期的瓷片,為國內規模最大、窯口最多的瓷片考古發現,施工前未開展地下文物保護工作,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地鐵4號線圓明園站施工中,發現清代禦道,但不停止施工,禦道遭致拆除、破壞。西直門交通樞紐、東直門交通樞紐和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等城市交通樞紐工程,施工前也未進行地下文物保護工作。

  光明日報報道,《文物保護法》規定,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報請文物部門進行地下文物調查、勘探,但對建設工程規模沒有量化標準,執行中難以掌控。北京市先後公佈了4批、共56處地下文物埋藏區,限定地下文物保護範圍。《北京市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規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區以及在舊城區建設用地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文物部門組織地下文物調查、勘探,但埋藏區和舊城區以外,地下文物難以得到保護。北京市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許偉表示,北京市尚沒有關於地下文物保護的專門地方法規,《北京市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法規中涉及地下文物保護問題,但不夠明確、具體,面對當前形勢,要使北京市地下文物得到有效保護,應儘快制訂頒布《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條例》或《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規定》,明確規定地下文物調查勘探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必要前提條件。他介紹,北京市政協文史委已提出《關於加強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的建議案》,今後將大力推動地下文物保護立法工作。

  目前文物部門負責地下文物勘探發掘工作,相關費用向建設單位收取,由於大多數建設項目在工程預算中沒有列入文物保護經費,因而地下文物勘探發掘費用缺乏保障。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金汕指出,政府經費項目中應增加地下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用於地下文物保護的規劃、科研等工作,同時應加大地下文物保護的監督執法力度和對於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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