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城市發展自有其內在脈絡,城市管理者不宜過於自信,總以為自己的大拆大建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宋城“汴京”好不好?好!那麼,在當代再造一個 “汴京”要不要?這就需要認真思量了。城市的魅力不僅僅是建築的形制、風格,還包括無數面孔模糊、游走其間的市民,如果將十幾萬原住民遷出去,“汴京”還會是活的城市嗎?
何況,當這樣的大拆大建涉及經年累月生於斯、長於斯的眾多市民時,傾聽過這些市民的意見了嗎?考慮過這些市民未來的生計了嗎?如此動輒千億乃至更大規模的資金流動,經過人大正常的程序審議了嗎?城市是管理者的城市,同時也是市民的城市,市民的訴求、市民的意志理應有正常的表達渠道,而不能總是沉沒。
這些年來,國內很多城市熱衷於大拆大建,“滿城挖”、“全城拆”……造城“大躍進”可謂波瀾壯闊。其中,隱約閃現著出一些城市管理者急功近利的影子。這種情形應該得到遏制,一方面,還是要強調規劃的權威,任何人都不應該將行政權力淩駕於既定的城市總體規劃之上。
另一方面,應該從國家層面出台政策措施,嚴格限制城市“超常規”的大拆大建。城市的生長應該是符合自然和人為的規律,不能總是揠苗助長。動作過快,只考慮官員任期內的“顯著成效”,往往會留下禍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