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現象並不少見。在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商標“莫言醉”竟賣出1000萬元的天價,還出現了“莫言牌”燒雞,“好房莫言”的房地產廣告。此外,還有一些商家從作家柳青、二月河的名字中尋到了商機。
原名凌解放的作家二月河,創作了清代“帝王系列”歷史小說《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引起廣泛反響。在“二月河”這個名字被注册成商標後,經過兩年的維權訴訟,二月河在商標注册糾紛維權案中獲勝。
高漫說,如果不斷借助作家的名聲提高自己品牌的影響力,這種行為對作家本人的利益有關聯性,應該通過法律手段對作家的利益進行維護。
賈平凹也表示,自己的名字已經多次被人搶注成商標,“保護商標很費時間精力,搞寫作的人對其他事情也不上心,我這次的事情,對大家也是提醒,希望引起大家提升保護意識。”
(文章來源: 深圳特區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