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中國以悠久的歷史聞名於世,而承載歷史的文物卻屢遭“算計”。中國文物保護與利用的整體水平與這個文明古國的地位還不相稱,文物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1982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通過將文物保護納入法制軌道。30年來,中國文物保護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許多文物仍得不到及時搶救和有效保護,城市建設和旅遊發展過程中破壞文物的現象時有發生,盜掘古墓葬、盜竊館藏文物、走私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亟待修改完善法規加以解決。
根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顯示,目前全國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有76萬餘處。國有博物館2384處,館藏文物2864.2萬件(套)。然而,與數量可觀的文物相對應的卻是觸目驚心的文物被盜現狀。
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有大量古墓被盜,有專家認為數字可能約有20萬座,而且盜墓手段日趨暴力化、智能化、集團化。
“文物犯罪的誘因,最終還是要歸結為不合法的黑市交易、高額的利益驅動,刺激了人們獲取暴利的心理。”河北省文物局副局長李恩佳說。
與文物犯罪日益猖獗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文物部門尤其是基層文物部門保護力量依然薄弱。在一些偏遠地區,不少文物古跡長期處於無人守護狀態,成為犯罪分子覬覦的目標,文物安全壓力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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