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顧慮
相關規定暴露主辦方資質問題,資金監管、遴選水準令讀者疑惑重重
是否專業、是否權威、是否是對的時間,這些問題的爭執或許沒有定論。但是,路遙文學獎的最大風險來自於規章的約束。
2005年,是大型文學獎項設立的轉折點。“在此之前,誰想主辦就可以主辦,沒有什麼嚴格的規範。”白燁介紹。
2005年3月,《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制定,這個辦法就全國性評獎活動主辦單位的資質、獎項的審批、周期、程序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就主辦部門的資質來看,只有黨和國家機關工作部門,國家級人民團體、社群組織,才有資格主辦全國性的文學獎項。
路遙文學獎的發起單位也許並不符合白燁所陳述的資質,“這個獎項可能並沒有履行相關的申報與審批手續,就主辦者的資質與設想來看,有諸多欠缺。”
儘管資質存疑,但是路遙家人的反對會不會成為創獎夢斷的最後一根稻草?家屬的權限,在宋通律師看來,似乎沒有如此強大。“發起者是否侵犯了路遙的名譽權,是否有使用路遙姓名的權利,這是要明確的核心問題。”
“如果高玉濤確是以公益的姿態成立路遙文學獎,沒有商業目的,同時通過規範的操作,未致路遙評價的降低,是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宋通認為,高玉濤的當務之急是公開運作模式,提供監督渠道,讓公益的歸公益、商業的歸商業。
希望有一個更為謹慎、專業的路遙文學獎,是路茗茗的核心訴求,“設立一個文學獎項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從設立機構、作品評審機制、評委選擇、活動資金的來源和管理等在路茗茗看來都是不能失以分毫的環節,而這些環節也恰是讀者對於設立路遙文學獎的最大疑慮。
“募集而來的資金如何保證用途、選出來的作品如何能夠讓人心服口服,任何文學獎項都需要認真回答這兩個問題。”一位路遙的讀者坦言,此次文學獎的創設顯然有些倉促,“好心別辦了壞事”。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