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京報:貪欲驅動日本“竊土再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31 00:08:22  


 
  第三,經營管轄權的證據。
 
  經營管轄權的證據也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證據分為兩類。
 
  首先,是圖證,如海防圖。自明朝建國之初,中國東南沿海和琉球國就屢遭倭寇的侵擾,明朝政府於洪武7年(1374年)就曾派兵至琉球防守,使中國的海防範圍遠達於琉球國的鎮國之山古米山;而台洋以內的中華海山,如雞籠山、釣魚嶼、赤尾嶼等,久已為中國沿海軍民及往返福建、琉球國的官民所熟知的重要地理標誌及其“水勢地利”與“海道利病”。
 
  明朝嘉靖年間鄭若曾繪制的《萬里海防圖》、徐必達、董可威繪制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均繪注了小琉球(即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雞籠山、花瓶嶼、釣魚嶼、黃茅山(即橄欖山)、黃尾嶼、赤尾嶼等中華海山島嶼,皆屬於明代中國海軍經營統轄之國土。此外,還有清朝蔣友仁繪制的《坤輿全圖》,也將釣魚列嶼包括在清朝版圖之中,此圖也被西方英法美等國廣為沿用。
 
  其次,中國漁民早在明朝嘉靖年間就已經在東海主權海域內捕魚、捕鯊。明朝嘉靖31年(1552年),鄭舜功奉命出使日本,取道澎湖、台灣、釣魚嶼,經葉壁山進入日本,在嘉靖34年(1555年)撰寫的《日本一鑒.桴海圖經》一書中,載有《萬里長歌》的詩注,“西南風正卯針或正乙針,約至十更取釣魚嶼。自嶼遠近多巨鯊,長約十數尺,見風帆影,逆於波上,夜則躍而有光。按海鯊族類頗多,因訪漁略言知者,曰珠鯊、曰鋸鯊、曰刺鯊、曰虎鯊……”
 
  這有力地證明,釣魚島乃是台灣的附屬小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重要漁場之一。早在明代,中國的漁民就非常了解釣魚嶼遠近的巨鯊的種類,更證明福建、台灣的漁民是經常來此捕魚的,故而熟知台灣之域各島嶼的漁類及巨鯊的分布。還應該順便指出,釣魚嶼之名,以及黃尾嶼、赤尾嶼之名,均由中國漁民所命,而且與島嶼附近的魚產種類、顔色及島嶼的特征有著直接的淵源。
 
  第四,其它證據。
 
  此外,中國自古以來還留有大量的其它類史料證據,就比如中國明朝永樂2年(1404年)到崇禎17年(1644年)共册封琉球國王16位,清朝自康熙到同治5年(1866年)共册封硫球國王8位。中國明清兩朝派出的歷屆册封使,多就公務經歷、所見所聞、調查訪問,撰寫出使報告,稱為册封使錄,呈報皇帝審閱,隨後即攜版刊行,以為中央朝廷處理琉球事務之參考。册封使錄,大都詳細記載了使琉針路、海行路程與島嶼名稱,以及中琉海疆的自然疆界。
 
  上述四大類證據之間是密切關聯、相互印證的。這幾大類證據完全可以證明,釣魚台列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而絕非某些人所稱在歷史上“附屬於琉球”或者是“日人先占的無主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