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中央檔案館27日公佈了日本戰犯佐古龍祐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新華社報道,據佐古龍祐1954年12月筆供,他1892年生於日本山口縣,1934年11月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曾任偽滿洲國鐵道警護總隊總監部科長,吉林、牡丹江鐵路警護旅少將旅長等職,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8月,在“錦古線火鬥山附近”,“約逮捕愛國志士中國人民計60名”,“2名處死刑”。
1941年之後,“於鐵路沿線協助了並戶、集家工作,被害房屋約3000餘戶。”
1941年12月-1942年3月,命令逮捕“抗日地下工作員”“總計39名”,“審判的結果:楊白龍志士判死刑,周振寰無期,其它均被判刑。”
1943年3月,“在下柏城約逮捕150名中國人民,將其中100名送交承德檢察廳。”
“我於錦州任職中”,命令所屬各鐵道警護隊實施“搜查情報周間”,“總計逮捕3000餘名。”
參加“西南地區防衛委員會”會議,參與策劃實施“治安肅正”的“逮捕、鎮壓”,“集家、歸屯、並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