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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來源:網絡資料) |
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7月28日在參議院特別委員會上指責中國開發東海油氣田,稱“2008年的(日中)共識沒有得到遵守”。安倍口中的共識,主要是指中日要共同開發東海包括春曉油氣田在內的區域。日本據此反對中國“單方面”開展作業。
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署名為蘇曉輝的評論稱,事實上,安倍恐怕沒有好好學習2008年6月中日就東海開發合作達成的原則共識。
該共識達成的前提是,不損害中國在東海的主權和管轄權。中國多次申明,在東海劃界問題上的法律立場和主張沒有變化。中國不承認日所謂的“中間線”主張。
共識中明確,中國對春曉油氣田擁有完全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從大局出發,同意日企參與春曉油氣田開發,是釋放善意。同時,與外國公司合作開採海洋油氣資源,是符合國際慣例的通常做法。中方石油公司曾在春曉油氣田與尤尼科、殼牌石油等公司合作。日企投資參與春曉油氣田運作,與其他外國企業的性質沒有區別。日方須依照中國法律參加春曉油氣田有關合作,接受中國法律的管轄,承認春曉油氣田的主權權利屬於中國。
共識達成的目的是,讓中日之間尚未劃界的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雙方開展共同開發,也要本著互惠原則,通過協商確定具體事宜。
上述原則共識的關鍵內容,如果能夠得以落實,共同開發和合作開發將得以實施,中日都將從中獲益。
但可惜的是,日本針對共識發表曲解性和誤導性言論,故意將春曉油氣田納入爭議區,反覆糾纏主權歸屬問題。日更利用“共同開發爭議區”強推其“中間線”原則,試圖混淆視聽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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