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從明年夏季的參議院選舉開始,年滿18和19歲的年輕人將作為擁有選舉權的新選民,投出自己的一票。在17日召開的參議院正式會議中,對於將《公職選舉法》(以下簡稱“公選法”)中選舉年齡從現在的“20歲以上”降為“18歲以上”的修正,在全會一致通過並得以成立。
此次參政權範圍的擴大,是自1945年將選舉年齡定為20歲以上男女之後,時隔70年的首次改動。這象徵著作為民主主義根本的重要原則,將發生變化。
將成為新選民的18、19歲年輕人共計約240萬人,約占全部選民的2%。除了眾議院和參議院選舉之外,他們也同樣有權參與地方政府的領導選舉和議會選舉,以及最高法院法官的國民審查投票等。
年滿18和19歲的選民自身也同樣可以參加選舉活動。如果出現收買選票等涉及連坐制度的重大違反選舉規則等情況,原則上他們會受到跟成人(日本為20歲)一樣的刑事審判。
修改後的公選法將於1年的普及期之後開始正式施行。明年即將迎來改選的參議院議員的任期是到2016年7月25日。屆時,預計新的公選法將會應用於到參議院選舉中,而包括高中生在內,在投票當日滿18周歲以上的人均可以選民身份進行投票。
(來源:朝日新聞中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