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韓聯社報導,使用兇器刺傷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犯罪嫌疑人金某(67歲男性)4日被批捕。
釜山地方法院當天下午決定簽發檢方前一天提交的金某逮捕令。法院方面表示,根據犯罪內容、犯罪危險性和嚴重性等情況進行綜合考量後認定嫌疑人存在逃跑之虞。
金某涉嫌于本月2日上午10時29分許使用兇器刺傷在釜山視察的李在明,警方在現場抓獲金某並正在進行調查。此後,釜山警察廳于3日晚7時35分以涉嫌殺人未遂罪向釜山地方檢察廳申請逮捕金某,檢方隨即于3日晚11時8分向法院提請批捕。法院則于當天對金某進行了逮捕必要性審查,並在約2個小時後同意予以批捕。
警方此前還對位於忠清南道的金某的房屋、辦公室、車輛等進行扣押搜查,確保其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和水果刀等物品。截至目前的調查結果顯示,金某自去年6月起跟隨李在明行程踩點6次,為犯罪做了週密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