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韓聯社報導,據韓國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18日消息,憲院前一天命令總統尹錫悅在24日之前提交“12·3緊急戒嚴”相關國務會議紀要和戒嚴佈告令等資料。
憲院公報官李珍(音)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尹錫悅彈劾案主審法官前一天向被申請人尹錫悅和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彈劾委員會委員鄭清來下達準備命令,要求各方向憲院提交資料。
憲院要求尹錫悅提交的資料包括舉證計劃、證據清單、戒嚴相關國務會議紀要、戒嚴司令部司令朴安洙宣佈的佈告令第一號。憲院提及的國務會議應是指在尹錫悅3日晚上宣佈實施緊急戒嚴之前的10時17分至22分舉行的一次會議,以及4日凌晨4時15分許召開的解嚴相關會議。
代行行政安全部長官職務的高綺童13日在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會議上表示,3日晚舉行的國務會議未留記錄。有觀點曾指出,該會議沒有按照正常流程進行,也未留記錄,因此宣佈戒嚴在法律程式上存在漏洞。在此情況下,尹錫悅將向憲院提交何種資料備受關注。
憲院表示,院方前一天以電子送達方式向尹錫悅方面發送上述命令,當天上午再一次向其發送郵件。但文件是否送達尚是未知數。憲院已于16日向總統室和尹錫悅官邸分別發送彈劾決議書等相關文件,但各因“收件人不在”和“總統警衛處拒收”而未能送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