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根據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當地時間10月18日發布的一份通告,1316名已被判入獄的抗議者被釋放,針對4230名抗議者的起訴被撤銷。
自今年2月以來,緬甸多地出現抗議示威活動,緬甸警方此前扣押了大批在示威活動中使用暴力的抗議者,隨後陸續釋放了部分抗議者。
在緬甸傳統節日點燈節(10月19日至21日)前夕,緬甸警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01條,釋放1316名已被判入獄的抗議者,並撤銷針對4320名抗議者的起訴。
當天,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還宣布,撤銷針對24名演藝人員和10名“網紅”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05條A款“煽動罪”的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