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3日電/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12日晚發佈命令,在撣邦的貴概、滾弄、南坎、木姐、臘戍、登尼、老街和貢堅8個鎮實施軍事管制。
新華社報導,命令說,為更有效地實施安全、法治和地區和平工作,根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在這些地區實施軍事管制,由地方軍事長官負責行使行政和司法權力。地方軍事長官可以根據情況變化,由自己或者交由下級軍事長官行使軍事管制權。
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發言人佐敏吞12日表示,當日緬甸國防軍與多個武裝組織在撣邦果敢、克耶邦壘固、實皆省提堅等地區交戰。
10月27日,緬甸國防軍在撣邦北部多個地區遭到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德昂民族解放軍和若開軍襲擊。衝突持續數日,清水河、捧線、九谷三個政府控制區失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