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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據人民網報道,當地時間9月6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宣告以涉嫌殺人拋屍為由,判處被害女中學生繼父A某、親生母親B某30年有期徒刑。
據《首爾新聞》報道,去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A某、B某在全羅南道務安郡某野山附近,涉嫌給還在上中學的女兒服用安眠藥,隨後將其殺害並拋屍水庫。事件曝光後,A某、B某被警方抓捕並移交法院。審訊過程中,被害人的繼父A某還交代了2018年夏天曾對被害女學生施加猥褻行為。被害女中學生在世時,曾跟隨親生父親前往警局,接受遭受性暴力的相關調查。
審判過程中,B某雖然承認與A某共謀殺害親生女兒的犯罪事實,但否認以喂食女兒為目的購買安眠藥的行為。此外,B某聲稱未曾與A某共謀拋屍一事,但該主張被法院駁回。
韓國法院一審表示,兩名犯罪嫌疑人制訂周密計劃,對被監護人實施殘忍的殺害並拋屍行為,罪行惡劣至極。另外,一審審判人員嚴厲斥責死者生母B某,稱其將為人母的責任拋諸腦後,與A某共謀毫無人道地殺害了親生女兒。另外,韓國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表示被害女中學生的生母B某所犯罪行的惡劣程度不亞於繼父A某,有必要將其與社會長期隔離,並追究她的刑事責任,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