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6日電/關於韓國原慰安婦及遺屬等向日本政府索賠的訴訟,原告方6日以不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月21日駁回訴求的判決為由提出了上訴。
共同社消息,該判決根據國家不受他國司法管轄的“主權豁免”原則,判斷此案不在韓國司法管轄範圍內,駁回了原告方的訴求。另一方面,在其他原慰安婦等成為原告的同類訴訟中,該法院的其他審判部1月曾以不屬於主權豁免對象為由勒令日本政府賠償,兩次判斷截然不同。
在4月21日的判決中敗訴的原告之一李容洙(92歲)方面譴責該判決“為日本提供免罪符”,表示期待在二審中“正義和人權取得勝利”。
李容洙方面還指責日本政府無視1月的判決,再次要求日韓兩國政府將慰安婦問題交給國際法院(ICJ)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