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應協助港資企業在內地轉型升級
在內地港資企業對香港經濟,特別是服務貿易的貢獻巨大。特區政府應給予她們積極支持。
具體策略:
(1)港資企業大多屬來料加工企業,為進入內銷市場,需要轉型為獨立法人的三資企業。特區政府可以與內地各級部門加強協調,協助港資企業轉型。尤其是在轉型過程中產生的稅務成本增加的問題,由兩地政府積極協商加以解決。
(2)考慮將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擴大其業務範圍,為港商內銷業務提供信用資訊和保險服務。
(3)隨著國家發展模式由出口向內需驅動轉變,特區政府應協助港商向內陸縱深拓展。這方面,台資比港資捷足先登進入內陸省份,如四川、重慶、湖北、河南等。例如,可將“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做法推而廣之,與其他內地省市簽訂區域性合作協議。特區政府還可以向中央爭取,把協助企業拓展內銷納入“CEPA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4)港資企業的研發,普遍落後於其他外資企業。為協助在內地的港資企業升級,特別是創立品牌,香港特區政府應在資助企業開展研發方面,給予支持。特區政府應該改變目前奉行“錢不過界”的原則,投入更多的資源協助港商在內地的“境外工業”和海外的營運。
梁振英
201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