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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答中評:西九龍站一定是法治秩序的地方
http://www.CRNTT.com   2017-12-28 00:19:25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有關負責人就《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細節應詢媒體提問。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徐夢溪)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昨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有關負責人就《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細節應詢媒體提問。

  中評社記者問,我們注意到合作安排里說到西九龍站內地口岸,雖然是屬於內地的,但實際上在部分情況下和對於一些部分人員會依據特區的法律實施管轄。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會出現法律實施時難以劃分管轄權的情況?如何避免特殊情況下產生混亂的情況?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曾親自帶領協調關於《合作安排》的具體事項。他表示,相關劃分比較請清楚,在兩地管轄權劃分上基本上沒有交叉。這次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管轄權的劃分和深圳灣口岸管轄權的劃分是不太一樣的。有關《合作安排》的規定清楚寫明,除了《合作安排》第7條規定的六項外,其他的事項都屬於內地管轄。內地管就適用內地的法律,在法律適用上這個地方視為內地。

  他說明,第7條規定的六類事項主要涉及到香港西九龍高鐵站的物業管理、工作人員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整個高鐵香港段的安全運營以及調度,這些都屬於香港特區自己管理,適用香港的法律。

  黃柳權也坦言,將來實施過程中難免可能會遇到記者提到的有特殊情況。“對於具體情況,現在兩地有關部門有若干個小組正在進行對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補充說明,一方面,政府執法部門或者它委托的如維修類事項,在管轄權方面不會遇到太大問題。另一方面,關於乘客在經過查驗區的時候會做出什麼違法行為,涉及到到底誰來管,除了合作協議規定特區來管轄以外,根據《合作安排》都由內地管。

  李飛說:“我相信查驗區開通了以後,就和十年前開通的深圳灣口岸一樣,肯定是一個法治秩序很好的地方。”他指出,因為接下來香港要專門立法,香港立法歷來就把口岸視為禁區,是按禁區管理的,和通關無關的人不許入內,進入禁區的人都要接受通關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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