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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一地兩檢符合一國兩制與基本法
http://www.CRNTT.com   2017-12-28 00:32:19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徐夢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准“一地兩檢”的決定,確認兩地共同簽署的關於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是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樣一個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李飛是在昨日下午出席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就關於“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細節應詢媒體提問時做出的上述表示。李飛在回答中詳細闡述了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的四點作用和法律意義。

  第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樣一個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實行“一國兩制”是國家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穩定而確定的大政方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通過制定基本法將“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具體化,規定了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各項原則以及具體的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具有國家立法權、法律的解釋權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權。當中包括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和監督香港基本法實施的職責。在香港實施的所有法律和發生的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是不是與基本法相抵觸,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終決定權,因此,首先必須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實施香港基本法、處理重大法律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一言九鼎。

  第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批准“一地兩檢”的決定,確認兩地共同簽署的關於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是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這種憲制性法律效力的確認,就如同1990年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基本法的時候以決定的方式確認了香港基本法符合國家的憲法一樣,是重要的憲制性判斷,不容質疑。香港特區與內地通過充分協商,決定在西九龍高鐵站設立口岸實行“一地兩檢”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的根本宗旨。

  李飛表示,建設高鐵和實施“一地兩檢”,體現了中央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順應了香港與內地廣大民眾希望兩地交往出行更加高效快捷的普遍訴求,就像香港基本法得到了廣大香港市民的認同和擁護一樣,在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同樣得到了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支持。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經過長期的醞釀,這個構思最早是由香港特區提出來的。香港立法會也通過了動議,對此表示支持,香港社會有關的民調也顯示,絕大多數市民始終穩定地支持“一地兩檢”。這個事實足以說明,“一地兩檢”符合香港社會民意、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符合香港和國家發展的利益,這與香港基本法所確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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