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記者 張心怡)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作出《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經民聯表示,人大批准“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發展的全力支持,社會各界應繼續支持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做好本地立法工作。
經民聯指出,第一,人大決定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為“一地兩檢”提供了具有憲制性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特區行政區域範圍,不影響香港特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減損香港特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區政府應當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各行業發展、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等規定,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的根本宗旨。
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具有國家立法權、法律的解釋權,包括基本法的解釋權。在香港實施的所有法律和發生的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是不是與基本法相抵觸,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終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為“一地兩檢”提供了不可挑戰的最高法律依據,香港特區也必須遵從。人大決定,不僅可以平息“一地兩檢”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爭議,而且告訴香港社會,任何人都不可能通過法律訴訟推翻“一地兩檢”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