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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令禁止網言煽暴
http://www.CRNTT.com   2019-11-01 09:37:18


  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據文匯報報道,煽暴派不斷通過文宣組煽動更多黑衣魔上街逞暴破壞,包括在網上社交平台瘋狂發佈、散播大量鼓吹暴力和仇警信息,是暴力持續升級的元兇之一。律政司司長昨日傍晚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社交媒體作出煽動暴力的言論。法官經緊急開庭處理後,隨即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強調,在網上發佈的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及毋須負上法律責任,並相信禁制令能有效阻嚇有關人等作出違法行為。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再提訊,其間任何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

  律政司入稟狀提連登Telegram

  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要求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LIHKG(連登)和Telegram,有意圖散佈、傳播、發佈、重複發佈任何資訊或資料,促進、鼓動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武力,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入稟狀亦要求有關人等撤回已公開的資料。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狀杜淦堃在陳詞指出,鑑於有示威者使用武力導致市民、警務人員,以至財物受損,且有證據顯示市民在網絡世界匿藏身份,透過社交媒體或互聯網平台發佈並煽動示威者使用武力,是主要的煽動途徑。故此,臨時禁制令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向公眾發出信息,網上言論同樣受到法律規管。

  民事禁令助減犯法行為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認同本案涉及重要議題,亦認為民事禁制令有助減少犯法行為,並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鑑於近期發生示威者向他人施暴及破壞他人財產的行動,網上的言論都擔當了“煽動”的角色,法庭有必要限制發表涉及煽動暴力的言論,並需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故應律政司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網上發佈煽惑使用暴力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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