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香港國安法”的法理基礎是什麼?
•譚惠珠: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香港國安法”也是人大大會通過,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處理基本法23條不能立法的問題,法理上是堅實和完備的。
“香港國安法”有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譚惠珠:去年修例風波至今發生的黑暴和攬炒,令香港的經濟、就業等各方面都受到嚴重損害。如不採取適當措施去挽救,“一國兩制”能不能繼續下去都會成為疑問。
•劉兆佳:香港持續出現動亂及“港獨”分離主義行為,故中央決定從法律方面堵塞香港的國安漏洞。
“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第23條的關係?
•譚惠珠:基本法是授權法,國家經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問題立法,不等於“割讓”了國家安全立法的權給香港。
•梁美芬:兩者的關係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補充。
有關“香港國安法”的草案提及在港設立的機構如何運作?
•譚惠珠:會和香港政府的對口部門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