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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炮車出動期間共發射兩次水柱(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警方前日在荃灣首次出動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是由他批准出動水炮車,而出動期間共發射兩次水柱,分別為清除路障,以及於楊屋道作出驅散。麥展豪指出,前日暴力再進一步升級,暴徒多次投擲燃燒彈,重申只會在大範圍嚴重騷亂、人命傷亡、嚴重堵塞幹道、對公眾安全秩序構成嚴重威脅時才會出動。
麥展豪稱:“大家見到的是一個再進一步的暴力提升,暴徒廣泛地使用暴力,多次投擲燃燒彈。我相信大家見到這個情況下,對於警方選擇或決定使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輛,應該是能理解和明白的。”
對於有指警方撕去日期以掩飾使用過期催淚彈,麥展豪指是錯誤指控,稱已經與生產商和專家確認,催淚彈在最佳有效使用日期後仍可使用,只是失效率會較高,不會對現場人士構成額外危險。他強調,警方沒有刻意磨走相關資料,不知道網上圖片的真偽,有關批次的催淚彈並非過期,警方如使用超過最佳有效期的催淚彈,會開誠布公。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