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及龍潭等案,被法院判決定讞,但被拒收入監。台北地檢署為瞭解吳淑珍是否能自理生活,今天派出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親自赴高雄訪視,並詢問吳淑珍。
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等案被判刑定讞,陳水扁已於2010年12月2日發監執行,吳淑珍因戶籍地在高雄市,刑期發監由北檢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不過,吳淑珍到雄檢報到後,經送往培德醫院評估是否適宜入監服刑,因身體狀況不適合發監被拒收,由高雄地檢署責付家屬帶回。北檢囑託雄檢定期訪視吳淑珍,瞭解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入監。
據指出,雄檢日前與台北地檢署聯繫,要求北檢執行科會同訪視吳淑珍。至於雄檢此一動作是否代表吳淑珍的身體狀況與過去有所不同,檢方則不願回應。
為慎重起見,北檢下午由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帶領書記官等人南下高雄,到鼓山區明誠四路的吳淑珍住處訪視。檢方人士指出,這是吳淑珍所涉案件定讞以來,北檢首度派出主任檢察官層級到場訪視,可見對此極為重視。
張介欽除檢視吳淑珍在高雄醫學院、台南新樓等醫院的就診紀錄,並親自詢問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一行人傍晚結束訪視後,返回台北。
據指出,檢方將就這次訪視結果進行評估,瞭解吳淑珍被拒絕收監的情形是否已消滅,如果已消滅即得再行傳喚入監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