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日電/當地時間12月1日晚10時許,負責埃及憲法修訂的“五十人委員會”在連續召開兩天會議後,投票通過了新憲法草案所有條款。
據人民網報道,埃及新憲法草案共有247項條款,分為序言、國家和社會的基本原則、自由、權利和公共義務、政府體制等章節。這部憲法草案相對2012年的憲法有較大改動,其中不少改動成為爭議焦點。例如,在政黨制度方面,新憲法草案明確禁止以宗教為基礎成立政黨;在議會制度方面,草案決定改“兩院制”為“一院制”,取消協商會議(議會上院),並且取消議會中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一半的強制性規定;在司法制度方面,允許軍事法庭審判平民等。另外,草案還規定,國防部長的人選必須是軍人,並需得到最高軍事委員會同意。
負責修訂憲法的“五十人委員會”主席、阿拉伯國家聯盟(阿盟)前秘書長穆薩在會上宣讀憲法草案條款,委員會成員逐條進行投票。11月30日,會議通過了草案中的138項條款。而在12月1日第一輪投票中,有4項條款由於贊成票未達到總票數的75%而未獲通過,委員會隨即繼續協商4個小時後重新投票,最終剩餘的109項條款獲得規定的贊成票數而通過。至此,埃及憲法草案的修訂工作結束。根據《憲法聲明》要求,穆薩將向臨時總統曼蘇爾正式提交新憲法草案文本,由後者決定在30日內舉行憲法全民公投。
“五十人委員會”是今年9月1日根據曼蘇爾的總統令成立的。按照原定計劃,該委員會自9月8日起應在60天內審議並通過憲法修訂的最終草案。然而,由於委員會內對部分條款意見不一,審議修訂過程被迫延長,這也導致憲法公投推遲。11月25日,埃及過渡政府總理貝蔔拉維曾表示,新憲法草案的全民公投將於明年1月下半月舉行。不過,現有消息稱,曼蘇爾在接受新憲法草案後,可能會很快宣布公投日期,公投程序為一次性,時間為兩天,並將邀請歐盟觀察員進行監督。
新憲法草案不再強制規定議會選舉必須在總統選舉之前進行,而是規定選舉程序必須在新憲法通過後6個月內開始,無論議會選舉和總統選舉哪個先舉行,第一場選舉必須在新憲法通過後30天內開始。
此外,新憲法草案審議修訂過程中,還有一些未被采納的提議也曾引發激烈爭論。例如,是否取消“伊斯蘭教法是主要立法淵源”這一條款。最終,新憲法草案還是保留了“伊斯蘭教是國教、阿拉伯語是官方語言、伊斯蘭教法是主要立法淵源”的條款。
埃及新憲法草案的出爐,是政治過渡進程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人們期待以此為契機,使歷經動蕩的埃及逐步走向穩定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