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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答中評:草案體現中央對香港充分信任
http://www.CRNTT.com   2020-06-22 00:14:22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記者 張心怡)新華社20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摘要。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接受中評社採訪時表示,《草案》考慮到香港特區的全面實際情況,體現出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中央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明確規定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本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等。

  傅健慈談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因應新的形勢和需要,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制度安排,為下一步制定相關法律提供了憲制和法律依據。

  傅健慈認為,國家安全是國家的事權,中央政府有權有責在港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遵守全國性法律和特區法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並負責監察、指導、協調和支持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共同履行職責,使制度體系更加健全,有效打擊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具有重大意義。同時,充分貫徹和具體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安排,使其法律化、規範化、清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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