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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香港是行政主導 真理越辯越明
http://www.CRNTT.com   2020-09-09 00:15:58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中評社 沈而忱攝)
  中評社香港9月9日電(記者 沈而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8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真理越辯越明,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主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這是一個如此清晰的政治體制,希望它以後不會再成為一個炒作的議題,而是成為大家深入認識,成為教育下一代的議題。

  林鄭月娥表示,為甚麼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政治體制是甚麼,這樣一個簡單的議題經歷了二十三年還時常會出現誤解、爭議,甚至是炒作。出現這個現象可能是宣傳教育不足,這個永遠也可以做得更好,無論在憲法、《基本法》,以至現在的國安法,也需要很嚴肅、很認真的公眾教育,而這些教育亦應該從學校里開始;有一些原因就是有些人居心叵測,喜歡拿這些事在社會上引起矛盾;亦有些人根本是認知不深,因為畢竟它是一個憲法或政治體制的議題。

  有關司法制度,林鄭月娥重申,香港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不等於行政長官會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因為行政長官負有權、亦有責,一個重要的責任便是確保《基本法》全面貫徹準確落實。《基本法》里有相當條文是有關司法機關,其中包括《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法庭在審判時不受任何干涉。

  “作為行政長官,我也要確保我們的司法機關在審判時不受任何干涉,所以怎會如有些人所說,我想影響司法機關的審判獨立?”林鄭說,她一如既往地尊重法庭裁決,也呼籲市民尊重法庭裁決,不要肆意評論每一件案件。法官宣誓時作出過聲明,他們也是按著法律、證據來進行審判。

  林鄭月娥表示,在今日政治上比較紛亂、亦比較兩極化的情況下,大家應該要把持原則,在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里,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是各司其職,而司法機關的司法審判獨立至為重要。這亦是往往當發生了一些案件、一些檢控,大家問政府官員的看法時,為甚麼得到的回覆通常是“由於這件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會公開評論”,是因為不想有任何會影響司法獨立審裁的情況。對於坊間現時提出各式各樣的意見,林鄭認為,應該返回《基本法》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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