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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談土地問題:不把郊野公園轉做房屋用地
http://www.CRNTT.com   2021-05-19 00:24:11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會見傳媒(中評社 沈而忱攝)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記者 沈而忱)香港發展局13日公布,將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三幅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私人土地作資助房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會見傳媒時指出,用《收回土地條例》這把“尚方寶劍”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是一種很破格、很有突破性的措施。本屆政府為長遠謀劃,會繼續開發新土地,而不是把原來有用途的土地,如郊野公園轉移用途作為房屋用地。

  “現屆政府對於土地問題的重視是無庸置疑的。”林鄭月娥說,當然每一屆政府在土地供應方面會採取不同策略,有時當屆政府喜歡用一個被形容為“揼石仔”的方法,逐塊逐塊土地研究;有一些政府,包括本屆政府,認為要為長遠謀劃,必須開拓新的土地,不只是把單幅土地由一種用途變成另一種用途,因為最終都會沒有土地。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日前在社交網站發文,建議港府開發郊野公園土地。林鄭表示,改變土地用途會令可以享用其原有用途的市民反對,甚至會很失望,無論大如郊野公園,還是小如地區內的休憩空間。她多年負責土地供應工作,在這方面有親身感受。

  林鄭續指,土地供應的策略不同,效果亦有分別,並不存在快或慢的簡單評估,最終是要看成效,而土地供應的成效往往並非一蹴而就,很多時都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因為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開拓土地,所以單看某一個日子或某一個供應數字而作出結論,往往有失偏頗。用《收回土地條例》這把“尚方寶劍”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是一種很破格、很有突破性的措施,但進行這項工作也須要符合一些條件,否則特區政府就會被批評為有違受《基本法》保障的私人權益。發展局已經很努力篩選符合資格的土地,日後若政府受到司法挑戰,還需要在法庭闡述理據,因此需要時間和空間進行這些籌備工作。

  林鄭表示,特區政府已經開展了有關工作,會繼續按照這種客觀和可滿足《收回土地條例》要求的法律手段,開拓和爭取更多房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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