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殲—15成功著艦標誌著我們在相關技術領域獲得四大突破。
一是已經具備完整的艦載機研發、設計和製造能力。
目前,全世界範圍內能夠研製和生產艦載機的國家屈指可數,可見其技術難度之高。雖然殲—15是我們第一代艦載機,但其先期探索性研究和試驗價值十分重要。這裡面既有對以往別國經驗的借鑒與學習,但更依賴我們自主的創新與突破。
艦上起降的特殊環境對艦載機機體強度的高要求會導致機體結構重量的增加,同時,由於艦載機作戰方式的多樣性,對掛載的武器種類和數量的要求越來越高,也會導致飛機的著艦重量增加。
既要增加飛機攜帶武器能力,同時也要控制飛機總重,這就要求必須採用一體化結構優化設計,在適當增加機翼面積、控制外掛重量、換裝更大推重比的發動機之間找到平衡。這只有靠我們自己。
再比如,為適應海上多變的氣象環境,艦載機應具有全天候飛行和作戰能力;為了協助飛行員適應海上海天難分的目視環境,艦載機還應具有自動駕駛能力;此外,艦載機在茫茫大海中執行任務還應具有遠距自主導航能力,以便在失去母艦引導及海上無地標的情況下進行遠距飛行和作戰,這就要求艦載機的航程要大也就是飛機載油量要大……而殲—15作為我國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首型艦載多用途戰鬥機,正是在上述諸多領域實現了零的突破。
它配裝 2台大功率發動機,實現了機翼折叠,全新設計了增升裝置、起落裝置和攔阻鈎等系統,使飛機在保持優良的作戰使用性能條件下,實現了著艦要求的飛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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