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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台灣經濟研究所所長曹小衡教授(中評社 王永雪攝) |
中評社天津4月19日電(記者 王永雪)“第六屆兩岸經貿論壇——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實踐與理論創新”於4月19日在天津召開,在第一階段的討論上,南開大學台灣經濟研究所所長曹小衡教授表示,構建兩岸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機制,是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必然要求,是經濟規律使然,也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兩岸有關部門應做好統籌規劃,採取措施,積極促進協調機制的盡快成立和有效運作。
對此,他提出了三點建議:
第一,曹小衡建議,加強兩岸協商,推動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機制成為兩岸制度化安排。應將構建兩岸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機制納入ECFA後續協商議程,爭取早日開展相關的協商談判進程,明確協調機制的組成方式、主要功能、運行模式等,並簽署正式協議,使這一協調機制成為具有高度穩定性的制度化安排,減少或避免各種外在因素(包括島內政局變動)對協調機制正常運作帶來的負面效應和不確定性。
第二,擴大參與層面,形成政府主導、民間參與的多層次協調平台。兩岸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機制是由兩岸有關政府部門授權組成並運作,並且協商機制所產生的政策建議和協調安排,均由兩岸有關部門落實,因此,政府部門在這一協調機制的運作中發揮了主導作用。但政府部門的作用和能力是有限的,應積極吸收企業界人士和學術研究人員等民間力量,參與協調機制的外圍運作,如反饋經濟信息、進行政企對話、開展政策研究等,甚至直接邀請其加入協商平台,使協調機制能更為全面、準確、深入地服務於兩岸人民。
第三,曹小衡建議,優化協調流程,降低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機制的運行成本。從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協調機制的運行成本主要包括經濟信息的搜尋成本、協商與決策成本、執行成本和監督成本。如果交易成本過高,則表明協調機制運行的效率較低,因而難以確保協調目標的順利實現。為降低交易成本,兩岸應不斷優化和完善協商流程,創新協商機制的制度安排,例如,委托專業研究機構參與兩岸經濟調研工作,以降低信息搜尋成本;加強政策制定前的協商,以減少政策制定後協調所帶來的修訂成本;等等。
“第六屆兩岸經貿論壇——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實踐與理論創新”由中國世界經濟學會主辦,南開大學跨國公司研究中心、台灣經濟研究所、國際經濟研究所承辦。
(後方支援記者:孫儀威) |